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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优势
立体交通,四通八达
水:北邻南新塘河,汇流京杭大运河,可通行200吨以下的货船

陆:
高速铁路客运站:从北京到上海的轻客站尽在咫尺
高速公路出口处,312国道市区改道段,强大的城际交通网
二泉路轻松实现10分钟抵达无锡新客站和旧客站,南邻锡沪路,西有区间路,东有凤威路,外加平行于锡沪路的太湖大道,让争取到的时间成为您手中的商业利器
多条公交线路经行和直达商业广场,二泉路开通后市区将会有更多公交到达,规划中太湖大道东扩就在地块旁经过,未来三年内312国道市区改线段、沪宁高速、太湖大道的交通大互通将在本区域内完成。
2006年锡沪路沿线规划建设轻轨,未来交通更便捷。

空:从无锡新机场到赛维拉商业广场仅需20分钟

区位优势
近水楼台,赢在先机
坐镇锡山电动车核心产业基地龙头要塞
作为传统摩托车产业发展最早的基地之一,无锡的电动车产业具有很强的区域集聚优势,而在整个无锡区域内,又逐渐形成了以锡山区为代表的电动车产业园,从而形成了电动车制造“全国看江苏,江苏看无锡,无锡看锡山”的递进格局。赛维拉国际电动车博览中心,地处锡山区电动车核心产业区西南,距离核心产业区仅1.5公里,坐镇锡沪路和二泉路去查桥的龙头要塞,是通往锡山电动车核心产业基地的必经之路。

雄踞江南物流商贸圈核心地段
江南物流商贸圈位于无锡市东部锡山区与新区交汇处,沪宁高速公路锡东道口东西两侧。商贸圈内物流配套设施服务齐全,齐聚电动车城、轻纺城、汽车城、服装城、轻工城,家具城等多个大型市场。商贸物流城建成之后,将会成为向长三角地区提供商品贸易和服务的现代化区域性商贸物流中心、贸易中心、信息中心和产品设计中心。这一切,都将为赛维拉整个品牌群落的发展提供“近水楼台”的先机和优势。


平台优势
品牌群聚,强强联合
作为目前中国最大的中高端电动车及辅助配件展示平台,赛维拉国际电动车博览中心背依赛维拉商业广场,具有强大的平台优势。作为无锡市近年来最大的商业项目之一,赛维拉商业广场规划建筑面积30万平方米。目前已形成建材、家居、木业板材、印刷包装材料等多个大型市场。赛维拉国际电动车博览中心正是赛维拉商业广场中冉冉升起的新兴市场。赛维拉这一市场群所拥有的产业和品牌群聚效应,未来必将能够为入驻博览中心客户今后的发展,提供良好的互动氛围,从而实现强强联合,强者更强的效应。

政策优势
坐享优惠,集约经营

2008年度赛维拉国际电动车博览中心
招商优惠政策

为减轻进驻博览中心入驻企业的费用负担,正视行业发展过程中市场困境,本中心愿与入驻企业共同分担前进中的困难,并一如既往地服务于电动车产业,遂决定自2008年1月1日起执行全新的优惠招商政策。

整车区招商优惠政策

自即日起至2007年12月20日止,凡属电动车、自行车、摩托车以及三轮或四轮车辆的整车企业,入驻赛维拉国际电动车博览中心整车区,均可享受以下政策优惠:
1) 凡入驻大馆的整车企业2008年均享受全年免租的优惠。
2) 每户企业按租赁面积仅缴纳每月15元/平方的综合管理费,一年一缴。
3) 本中心在收取企业的综合管理费后,承担入驻企业的以下费用:
a. 展示厅的照明电费
b. 企业派驻展厅(限一名)导购员的工资(1200元/月 含午餐1份)
c. 展示厅及公共面积的物业管理费
4) 企业派驻的导购人员(除营销业务之外)日常管理工作,将由本中心统一负责管理。
5) 本中心在2008年合同年度中将举办3~4次大型展会或活动。

配件区招商优惠政策
主题语:两年免租 租金先交后返

自即日起至2007年12月20日止,凡属电动车、自行车、摩托车以及三轮或四轮车辆的零配件企业,入驻赛维拉国际电动车博览中心配件区,均可享受以下政策优惠:
1)合同起始时间,以合同订立时间为准,一次交清两年租金,租金先交后返。
2)租金:底层铺10元/平方/月,二层铺5元/平方/月,三层5元/平方/月
3)合同保证金每间商铺收取壹万元,物业管理费2元/M2/月。
4)每户入驻配件企业自合同签订生效后30天内装修完毕并持续开门营业的,该企业便可在开业后5天内申请已缴纳租金50%的返还,另50%的租金将在该企业持续开门营业满一年后予以全额返还。
5)入驻企业申请租金返还,必须满足规定时间内装修完毕、货物和货架摆放完毕,并持续开门营业,否则该租金将不予返还。
6) 本中心在2008年合同年度中将举办3~4次大型展会或活动。


无锡赛维拉商业市场有限公司
2007.10.15

赛维拉商业广场入场经营财税优惠政策
  项目 经营项目

入场经营户(在锡山经济开发区完税)

  1.市场管理费

2年免征,后3年减半征收

  2.增值税

前两年同级财政留成部分,实行先征后返全额返还给企业,后三年就同级财政留成部分返还50%

  3.营业税

前两年同级财政留成部分,实行先征后返全额返还给企业,后三年就同级财政留成部分返还50%

  4.所得税

在国税及地税办理税务登记的进场客户,符合财税[1994]001号和财税[2006]001号文件规定的新办独立核算服务业企业,按规定程序报批,经有关部门审核,享受一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二年对该企业所缴纳的所得税就其同级财政留成部分实行先征收,后由财政补贴返回,第3-5年,对其缴纳的所得税就其同级财政留成部分实行先征收,后由财政减半补贴返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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